工信部最近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价,面向符合千兆城市评价标准的地级行政区,重点评价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用户发展情况和应用创新情况。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价,动态把握各地千兆城市建设进展,建立各具特色、竞争发展的双千兆协同发展典型城市,推进创新性、可复制性、可推进的双千兆应用优秀案例,以点带面、融合创新,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垄断、应用普及和行业能力
智能城市大数据流云计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按照《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相关千兆城市评估指标要求(见附1),目前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汇总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价,动态把握各地千兆城市建设进展,建立各具特色、竞争发展的双千兆共同发展典型城市,推进创新性、可复制性、可推进的双千兆应用优秀案例,点面、融合创新,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垄断、应用普及和行业能力,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网络支持。
二、工作内容。
面向符合千兆城市评价标准的地级行政区,重点评价
1.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包括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垄断率、城市10G-PON端口占有率、重点场所5G网络通知率、每万人5G基站数4个指标完成情况、双千兆建设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
2.双千兆用户的发展状况。包括500Mbps和以上用户的比例、1000Mbps用户的数量、5G用户的比例3个指标的完成状况、双千兆用户普及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
3.双千兆应用创新情况。包括在信息消费、垂直行业、社会民生、数字政府等领域双千兆协同应用情况(应不少于5个),解决领域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对更多行业和企业有参考和推广价值的应用模式和经验。
三、组织实施。
根据管理局组织评价、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主要推进的整体构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当地千兆城市建设工作的总结评价和典型案例推荐等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更好地发挥计划制定、政策支持、统一协调作用,组织管理区内相关企业具体开展千兆城市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部署实施阶段(2021年7月-9月)。工信部部署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汇总评价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加强统一指导,推进本地区各城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指导推动各城市切实把握发展节奏,加强政策支持,培育市场需求,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力,积极参与千兆城市建设工作。
(2)动态评价阶段(10月-12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成熟一个,评价一个的原则,组织评价当地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收集相关城市在千兆城市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符合千兆城市评价标准的地级行政区,及时组织填写千兆城市总结评价调查表(见附件2)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
(3)抽样评价阶段(11月-12月)。工信部结合提交情况,抽取部分城市和应用企业,通过抽取系统数据、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技术评价、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评价建设效果。
(四)经验交流阶段(2022年1月-3月)。工信部对发展情况整体较好,单项指标明显领先的城市,通过组织开展百城千兆城市行、经验交流会、案例集编制等形式宣传推广,倾向于部分相关项目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部门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合作,指导各城市科学制定千兆城市建设方案,协调有关企业推进方案落地。
(2)认真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做好千兆城市量化指标数据把关和优秀案例征集等工作,确保真实准确,最晚于2021年12月15日前组织符合标准的城市报送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
(3)加强效果宣传。在全国层面组织开展千兆城市成效宣传等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动态把握本区千兆城市建设进展,加强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百纵科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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